东莞塘厦力恒电器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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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效日期
颁布日期
2024-01-01
2024-01-01
NH-LZ-001
公司廉洁管理制度
受外部钱物的申报处理,代表公司统一对内外部业务往来的礼品
/礼金进行保管和处理。
3.5 各部门: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职务行为的日常监督管理,
并进行廉洁自律制度的传达和教育,履行廉洁自律管理规定的监
督权和举报权。
2.主要内容:
2.1 成立廉洁自律监督委员会
组长(总经办负责人):总经理 :marco
电话:13829258111
成员(监察部负责人):总经理助理:黄启明、
副总经理:何艳辉、
人力资源部主管:陈玉婷、财务部主管:庄晓红、
采购部主管:赵文、品质部经理:殷贵钦
开发部经理:吴超凡、后勤主管:张金财、
仓库主管:杨林、人事专员:张喜喜
2.2 廉洁自律监督委员会工作程序
2.2.1 案件的受理:对反映员工廉洁违纪问题的检举、控告,
委员会成员应及时受理;对所反映的问题线索、性质比较严重的,
监督委员会必须登记备案,并及时上报总经理。
2.2.2 案件的调查:对反映的廉洁违纪问题,经初步核实确
有违纪事实、需要追究相应责任的,监督委员会应将相应证据材
料及书面调查报告一并上交至总经理。
2.2.3 案件审理:监督委员根据证据材料及当事人的笔录,